《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发布!深圳数字经济开启新征程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通过,于9月5日公布,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促进为主线,就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应用场景、开放合作、支撑保障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在变革全球经济增长方式、影响经济竞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通过,于9月5日公布,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促进为主线,就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应用场景、开放合作、支撑保障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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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作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在变革全球经济增长方式、影响经济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单独成章,《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深圳“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圳市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2018年将数字经济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印发《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2021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900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超30%,总量和比重都位居全国第一。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仍存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足、信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数据资源要素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为破解痛点难点问题,打造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营商环境,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我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开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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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总指引

《条例》是我市首部数字经济产业法律法规,为我市数字经济领域各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治保障。《条例》第二条明确了数字经济产业的定义,第三条明确了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原则,二至八章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服务内容进行规定,成为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总指引。


第二,把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

近年来,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引擎作用不断凸显。《条例》第四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产业促进工作的领导,将数字经济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点,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产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部署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了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的核心支柱产业地位。


第三,明确数字经济产业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

《条例》第五条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督促本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市网信、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公安、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统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中小企业服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数字经济产业促进相关职责。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数字经济产业与本行业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全市各区各部门上下一心、分工协作,进一步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


第四,破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

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尚存在着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数据资源要素利用率不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对外开放合作不够深入等诸多痛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层出不穷,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社会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先行先试立法,积极破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为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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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条例》起草的主要单位,开展了大量扎实的工作。

01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摸底。召开多场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座谈会,收集整理各区各部门、企业、协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梳理研究制约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立法诉求和意见建议。

02

二是认真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收集整理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关于数字经济产业的理论成果、实践案例、政策措施和法律条文,并总结提炼深圳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的经验做法。

03

三是严谨扎实开展起草工作。根据前期梳理的主要问题认真起草相关条款,会同专业支撑机构,起草完成《条例》初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多轮修改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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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继续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主攻方向,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的赋能效应。

 

一、强化数字经济顶层设计

·         一是构建完备政策体系。加紧起草深圳市数字经济领域政策措施,加快软件高质量政策措施出台步伐。

 

·         二是强化统筹督促。对数字经济各项指标进行研究、细化、分解,汇聚各区各部门工作合力。

 

 

二、持续做大做强数字产业化

·         一是加强源头创新。在芯片、工业软件等领域力争实现更多源头创新,建设一批市级信创产业攻关基地;加快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开源平台等新型公共服务平台。

 

·         二是加强生态构建。鼓励生态主导型企业基于芯片、操作系统等打造重大产业技术生态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生态主导型企业共同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

 

·         三是做大产业集群。推进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集群建设,加快“互联网+”未来科技城等特色园区,数字能源和全屋智能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大力推动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

·         一是将制造业作为数字化转型主战场。研究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围绕智能终端、工业母机等集群,培育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网络支撑等能力,加快制造业企业、园区、产业链供应链、产业集群的数字化转型步伐。

 

·         二是加快数字经济赋能千行百业。立足“20+8”产业集群及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挖掘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需求,牵引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