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发布《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8-14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现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30日(截至18:00)。二、只需网络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提交后,点击申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现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30日(截至18:00)。

二、只需网络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提交后,点击申请书上的“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2.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书(填写说明)
3.形式审查要点
4.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5.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
6.训力审计同意书(模板)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7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度深圳市训力券

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为深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智能算力或AI大模型服务,接受及兑现训力券的服务机构入库。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办发〔2024〕1号);

(二)《2024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深府办〔2024〕2号);

(三)《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

三、受理数量和方式

受理数量:数量不限。

支持方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四、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智能算力或AI大模型服务机构;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在深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智能算力服务、AI大模型服务资质(见表1)。

表1.服务机构资质

序号

服务类别

申请单位资质

 

 

 

1

智能算力服务

1.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IDC/ISP;

2.具备在深圳市开展智能算力服务的基础,且能提供的智能算力规模为300P FLOPS(FP16)(含)以上;

3.服务平台具备智能算力使用计量日志功能。

 

 

2

AI大模型服务

1.AI大模型已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2.AI大模型服务(私有化部署、云化部署、API调用)累计完成收费企业用户数2个(含)以上。

(三)申请单位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服务收费应当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2024年度训力券入库服务机构有效期自认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到期前如存在违法违规、主动申请退出等情况,则退出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

(四)如果入库申请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或存在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风险,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

(五)申请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申请单位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况,未被列入国家或深圳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申请单位不能同时获得训力券服务机构入库和申领训力券。

五、申请材料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IDC/ISP(智能算力服务)。

(五)具备提供300P FLOPS(FP16)(含)以上智能算力规模的证明材料(智能算力服务)。

(六)服务平台具备智能算力使用量计量日志功能的证明材料(智能算力服务)。

(七)具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完成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证明材料(AI大模型服务)。

(八)AI大模型服务(私有化部署、云化部署、API调用)累计完成收费企业用户数2个(含)以上(AI大模型服务)。

(九)服务内容、服务资质及收费标准复印件。

(十)提供承诺书(包含科研诚信承诺书、廉洁告知书、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训力审计同意书)(需机构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申请单位自主申报,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等,如发现申请入库是通过中介申报的,在形式审查阶段将不予通过。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核实后将不予入库,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时间

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30日(截至18:00)

只需网络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联系电话:88102501,88100672

业务系统技术支持:86576087,86576088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八、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委托评审——征求意见及社会公示——入库审定——下达入库通知书。

九、办理时限

结合受理情况,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十、办理证件

证件: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效力

凭批准文件认定为入库深圳市训力券服务机构。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年审或者年检

无年审。

 

声  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或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入库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举报。

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提供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的封面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单位提供无二维验证码封面(未备案)或属于虚假二维验证码封面(未备案)的审计报告,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申请单位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等责任主体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来源  |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