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协会:
为加快轨道交通关键技术、装备、工艺、材料研发应用,全面提升轨道交通建设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轨道交通绿色化发展水平,发挥轨道交通建设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化发展,现开展轨道交通企业产品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征集门类
(一)轨道车辆。
1.电客车:车辆(含制动系统)、牵引系统;
2.车辆段车辆检修工艺设备:集成、洗车机、架车机、不落轮车床、仓储设备、自动驾驶无人区防护系统、列车在线检测系统;
3.工程车:钢轨打磨车、牵引车、接触网轨道平台车。
(二)机电专业。
1.给排水系统:给排水水泵;
2.通风空调系统:制冷设备、风机、空气处理设备、风阀、消声器、变频多联空调系统;
3.自动电扶梯系统:垂直电梯、自动扶梯、步梯;
4.站台门系统:安全门、屏蔽门;
5.机电自动化: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智慧消防系统;
6.AFC:TVM、TCM、AGM、BOM。
(三)供电专业。
1.变电系统:变压器、电能质量补偿装置、高压组合开关柜、交流中压开关柜;
2.低压配电:直流开关柜、整流器、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交直流电源屏、电力电缆、交流低压开关柜、交流三箱设备、UPS/EPS、综合节能照明装置;
3.接触网:隔离开关、绝缘器、可视化接地设备。
(四)通信专业。
1.民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广播系统、时钟系统;
2.专用通信:传输系统、公用电话、专用电话、无线通信;
3.警用通信:警用传输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4.弱电系统:弱电工程安装;
5.综合安防:视频监控(CCTV)。
(五)轨道信号。
二、申报产品的条件
(一)申报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已申请或已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二)申报产品质量可靠。产品功能完善、性能良好、安全可靠,申报产品已实现产业化并实现销售。
(三)申报产品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生产制造。
三、征集材料要求
(一)《轨道交通企业情况表》;
(二)填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产品销售合同。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格式的《轨道交通企业情况表》和完整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xxcyc@gxj.sz.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名称+深圳市轨道交通企业产品材料)。
联系人:芦娉婷
电话:0755-8810209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轨道交通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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