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促会邀您参编绿色低碳产业认定标准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今年,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附件1-2),建立以DB4403/T 391—2023《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为认定评价基础、多项行业团体标准深化评价指标的“1+N”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标准体系。意见征集为不断完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规则体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


今年,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附件1-2),建立以DB4403/T 391—2023《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为认定评价基础、多项行业团体标准深化评价指标的“1+N”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标准体系。




意见征集


为不断完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规则体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等单位陆续编制发布系列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行业技术规范,现编制形成《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信息基础设施》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3-6),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促进会受邀参加该标准的起草,欢迎各会员单位、专家成员参与标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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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或建议
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7)
并于2024年9月2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
反馈至标准起草工作组邮箱
欢迎大家留下宝贵意见




参编征集


为高标准完成标准制定及推广应用工作,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就《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信息基础设施》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起草工作组将根据申请人技术水平、行业契合度邀请参编,具体要求如下:

一、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经营,在相关行业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二)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权利义务
(一)起草单位列入参编单位名单,起草单位主要人员列入参编人员名单。
(二)积极参与标准制定相关座谈会、讨论会等活动,基于行业实践经验提出完善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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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填写
《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附件8)
并加盖单位公章
发送电子邮件至对应标准的
起草工作组邮箱



后续计划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体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行业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具体行业类别将围绕《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附件2)中氢能利用、绿色交通、智能电网建设运营、温室气体控制等领域展开。

欢迎社会各界结合深圳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行业技术规范制定建议,携手共建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规则体系!




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促进会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15361481601

邮箱:zhongshaomei@sdeia.org


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8682376862

邮箱:daizhiyou@sist.org.cn


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851433607

邮箱:liul@meeb.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

3.《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征求意见稿)

4.《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编制说明)

5.《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信息基础设施》(征求意见稿)

6.《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行业技术规范 信息基础设施》(编制说明)

7.《征求意见反馈表》

8.《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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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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